各市科技局、各省屬科研單位:
日前,科技部、財政部根據(jù)我省上報的《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fā)展專項資金三年滾動規(guī)劃》下達了專項資金額度。鑒于專項資金額度與預申請項目經額差距較大的情況,省科技廳研究決定今年僅支持科研儀器設備購置類項目?,F(xiàn)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省屬、市屬科研院所,不含轉為企業(yè)或其它單位。
二、申報材料
1、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fā)展專項資金地方科研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書。
2、單位成立編辦批文(證明單位科研機構性質)。
3、涉及項目申報書證明材料(主要為取得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三、申報要求
1、每家申請單位限報一項(原則上以預申請項目排序為準)。
2、省農科院所屬各所為獨立法人,各所可以獨立申報。
3、專項資金支持購買儀器設備需在安裝調試一個月內將儀器設備信息報送至省儀器共享平臺網,實現(xiàn)對外共享。
4、請于2016年7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將申報材料(一式三份)報送至省科技廳條財處(可先將電子版發(fā)送至郵箱)。
聯(lián)系人:查顯勝 電話:0551-62654895
郵 箱:ahkjtzxs@163.com
附件:2016年度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fā)展專項資金地方科研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項目申報書
安徽省科技廳
2016年7月11日